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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资质中“人员挂靠”明令禁止,建企如何应对企业自查?


2018年11月底,住建部办公厅发布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希望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监管长效机制。根据通知,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底为自查自纠阶段。在这个阶段,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单位应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是否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存在相关问题的人员、单位,应及时办理注销等手续。在自查自纠期间,对整改到位的,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因此,从现在到明年1月底这段时间,建筑企业应该对所持有的资质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对于自查出来的问题及时改正,以免之后被监察机构检查出来问题被处罚。

建筑资质中“人员挂靠”明令禁止,建企如何应对企业自查?


1.“人证分离”的人员

由于四库一平台和其他人员管理系统的完善,这种人证分离的现象,很容易查出来。近期住建部发布的撤销证书的公告,涉及到的大部分都是这种类型的人员挂靠。因此,一旦发现有这样的人证分离的挂靠人员,一定不能存任何侥幸心理。

2.退休人员

这类人员比较复杂。《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标准中要求的主要人员年龄限60岁以下。《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明确年龄超过65周岁,不能申请注册,已注册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那么,企业需要注意60岁到65岁之间的注册建造师能不能用于申办资质?算不算“挂证”?这个需要以住建部门的意见为准。

3.无业人员

对于那些只是把证书挂在本单位,但既没有在本单位领工资和上社保,也没有其他工作单位的无业人员,也要小心。这种情况的人员,最好能够补上社保。

4.两个证挂在不同单位的人员

这种情况也是不允许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明确建造师只能受聘于一家单位,不同的证放在两个单位,也应该属于挂证。如果有这样的人员,需要把挂在别的单位的证书注销。

建筑资质中“人员挂靠”明令禁止,建企如何应对企业自查?


企业自查这种检查形式的优点是企业对自己的情况熟悉,容易发现问题,检查内容广、耗时少、收效快,还可以增强企业的自觉性。其缺点是相关机关组织指导的工作难度大,要求高,稍有疏忽,检查就会流于形式,查得不深不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