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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资质全面取消,建筑行业企业你准备好了吗?


从中国人大网得知, 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作出修改:

招标代理资质全面取消,建筑行业企业你准备好了吗?

为方便大家快速了解修改内容,鲁班建业通小编将修改内容逐条列举如下?

一、删去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

原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删除)

二、删去第十四条第一款:

  • 即删除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

  • 删除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将第五十条第一款中的“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修改为“情节严重的,禁止其一年至二年内代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招标代理资质全面取消,建筑行业企业你准备好了吗?

《招标投标法》2000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至今将近18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正案草案》的审议通过对招标投标来说意义是重大的。招标代理资格全面取消,以市场禁入的方式加强资质取消后的代理机构监管,招标代理行业将进入企业无资质要求,无人员资质要求的“双无”时代。

招标代理资格全面取消,不少业内人士对此忧心忡忡:

一方面,招标人不再委托代理机构招标,业务量一定会大幅减少;

另一方面,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数量必定会不断增加,竞争必将会异常激烈。

招标代理资质全面取消,建筑行业企业你准备好了吗?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招标代理资格取消,招标人不再委托代理机构可以选择自行招标,并不意味着招标投标就可以肆意妄为,自行招标也是有要求、有条件的,招标投标一定要按规则、要求来进行。招标代理资格取消,未来市场会更加激烈,无论是招标代理机构还是招标人自行招标,都应当通过提升自身服务水平,来应对市场可能的萎缩和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现状